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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庭外重组委员会主办的“聚焦庭外重组与预重整,为困境企业纾困赋能”沙龙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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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重组相较于传统破产重整,在激励企业自救、实现债务个性化清偿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目前在我国各地均有探索实践,而我们浙江经验更具前沿性和实操性,值得破产业务实务人员认真学习和借鉴。为了更好推广这一经验,推动更多困境企业走出阴霾,7月29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法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在竹海苍翠、清风送爽的莫干山法庭举办了“庭外重组与预重整”主题沙龙,汇聚多方智慧,集思广益共同探索企业纾困新路径。

一、大咖齐聚献策,共探纾困良策

本次沙龙阵容强大,汇聚了众多行业权威力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调研组组长鞠海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石一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敏,德清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娟,湖州市工商联组织建设部部长、四级调研员赵敏祥,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朱黎、傅忠彬、骆忠红、马超,同时市中院民二庭、民四庭在编干警,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院、庭长,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会员,部分商会会长出席。

德清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蔡娟

沙龙首先由德清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娟做开场致辞。蔡院长向莅临到场的领导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德清法院庭外重组的实践经验,希望通过思想的碰撞与交流,为未来企业纾困工作凝聚更多智慧与力量。

二、案例深度解析,示范意义显著

本次沙龙的中心环节是深国投(德清)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庭外重组+预重整案例分享。首先,由案件主办法官德清法院徐芳芳庭长作为法院代表做案例分享。徐庭长深入剖析了德清法院在办理深国投庭外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问题,总结了庭外重组同时具有降低司法成本的优势及缺乏司法公信力的局限,并对庭外重组+预重整程序衔接开展了讨论。

德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徐芳芳

随后,管理人代表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祝晶从管理人的独特视角,给大家带来了与众不同的分享。他首先分析了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不同阶段所面临的核心难点,并详细介绍了管理人依托法院公信力,赢得债权债务人信任,并最终成功维护了债务人资产价值,促成庭外重组方案达成的案例,并重点指出实现不同债权个性化清偿是庭外重组的最大优势,但也需要预重整程序为其提供司法公信力,德清深国投案例可为行业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祝晶

投资人代表‌浙江派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媒体部负责人夏鹏对深国投庭外重组的司法实践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和赞赏。他认为,庭外重组这一灵活机制,为投资人拯救困境企业提供了相当多的便利。

浙江派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媒体部负责人  夏鹏

案例分享环节的最后,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石一峰做点评分析。石一峰教授认为深国投案的成功能够对国内庭外重组实践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并同时介绍分享了自己对庭外重组中的暂停机制的研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  石一峰

三、互动交流促提升,共盼未来新发展

沙龙进入尾声,参会嘉宾与台下参会人员围绕庭外重组与预重整的实践难点、浙江经验的推广应用等话题展开热烈互动交流,结合各自实务经验分享见解,现场交流氛围浓厚,碰撞出了诸多亮点和思想火花。

其中,省高院鞠海亭组长认为庭外重组制度的重要优势是程序灵活,制度的理念应更侧重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敏认为庭外重组制度具有深厚的市场化协商底蕴,应更尊重债权债务人之间的意思自治;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忠彬结合自身经办的多个典型案例,开门见山指出当前庭外重组与预重整实践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还特别强调了“浙江经验”中“府院联动”的重要性:政府部门的协调、法院的指导,能为重组扫清不少障碍。他的分享既有高屋建瓴的行业洞察,又有接地气的实操方法。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沙龙受益匪浅,对庭外重组机制的重要性及 “浙江经验”的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此次沙龙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彰显了庭外重组机制在困境企业纾困中的重要作用。“浙江经验”的前沿性与实操性,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借鉴。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更多困境企业将借助有效的机制与经验,实现重生与发展,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携手为困境企业纾困赋能,共创经济发展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