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0日对义乌市新艺包装装璜印刷厂(下称新艺包装厂)预重整一案进行了登记,并于同日作出(2025)浙0782综调9563号之一通知书,确定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新艺包装厂预重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预重整程序,有效盘活债务人资产、整合资源,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发布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并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平台查询的信息显示,新艺包装厂成立于2000年03月20日,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4F00K,投资人杨德基,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莲藕街66号。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年画、挂历、包装装璜、其它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加工、销售:薄册、信封;相册批发零售;分切纸张;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服装(不含染色及定型)。
(二)分支机构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平台查询的信息显示,新艺包装厂下设分支机构义乌市新艺包装装璜印刷厂招待所,成立于2000年03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D9QX5,负责人杨德基,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路532号。公司经营范围:服务:住宿。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1、土地使用权
新艺包装厂实际占用总用地面面积为2737.9㎡,其中集体建设使用土地申请表显示经审批用地面积为1730㎡,超出审批部分面积为1007.9㎡(未审批),以上土地使用权均未取得产权证。
依据义乌市人民法院(2017)浙0782行审769号行政裁决书对新艺包装厂的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07.9平方米土地给原土地权属单位;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007.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1007.9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
2、房屋建筑物

3.无证建筑情况
据管理人现场勘察及向债务人相关人员了解,厂区内尚有部分未确权的建筑物,实测面积共计约为1119.87㎡,分别为:(1)混合结构的5层房屋,建筑面积为993.63㎡;(2)混合结构的2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26.24㎡。
(二)车辆

(三)无形财产
义乌市新艺包装装璜印刷厂名下未发现有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四)资产特别说明
1、新艺包装厂的上述财产最终的评估价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2、本公告提供的资产数据、资产描述和披露的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产权证、规划文件、实物现状等为准。
三、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管理人共收到 10 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67,909,182.66元。公司的负债情况经管理人审查、债务人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后,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遴选方式
意向投资人招募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续是否继续招募。如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名的,管理人即确定其为预重整意向投资人;如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名的,管理人会分别接洽商谈,并根据意向投资人的预重整对价报价确定最终预重整意向投资人。
报名者被确定为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其作为重整阶段兜底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开竞价。最终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公开竞价方式竞争产生。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由义乌市新艺包装装璜印刷厂预重整管理人编制,目的是资产推介和让意向投资人对新艺包装厂的基本情况有初步了解,并参与新艺包装厂预重整及后续重整(若经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者保证,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预重整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可能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存有遗漏的情形。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三)意向投资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证明。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本次招募活动,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预重整管理人。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
2.意向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证明。
(六)意向投资人预重整对价及意向保证金缴纳
1.本次招募的预重整对价的报价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840.45万元,且报名者需在报名当日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未被确定为最终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管理人与确定的预重整意向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者应在被确定为预重整意向投资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取消其预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
4.如后续未进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在确定不予受理破产重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七)本次预招募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到2025年12月20日17:00止。联系方式:冯律师,电话:17706890666。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新艺包装厂的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义乌市新艺包装装璜印刷厂预重整管理人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