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浙0182破申(预)10号《决定书》,受理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大梁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2月10日作出(2026)浙0182破申(预)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推进预重整程序,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大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运营价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梁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大梁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徐建军,注册地址位于建德市李家镇新联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7291063955。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股东为自然人徐建军占股90%,自然人张志云占股10%,公司经营期限至2051年6月6日止。经营范围: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环保建材基料(矿渣微粉)的生产;纳米碳酸钙的制造、销售及产品研发; 25#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销售;五金机电、服装、服饰、钢材、水泥及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纸袋及复合袋、矿渣、碎石、沸石、新型建材基料、矿渣微粉、煤矸石、石灰石、碳酸钙、石膏粉、煤灰的销售;新型建材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
(二)资产情况
大梁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具体为:
大梁公司名下总共持有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位于建德市李家镇新联村,其中1宗工业用地面积为21062㎡,上有厂房和化验室等辅助用房;另1宗工业用地面积为9420㎡,上有办公楼3幢面积为2892.6㎡(已经设定最高额抵押银行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石料钢板库、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除尘器、空压机、地磅、选粉机、电子配料秤等生产线机组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现场办公楼的办公设施设备、家具等。

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浙)XK08-001-00035】:
产品名称:水泥;生产类型:粉磨站;生产线:2条粉磨生产线;关键设备:Φ3.2x13m水泥磨2台;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8日。

(三)核心优势
资源丰富:大梁公司地处建德市,石灰石资源优质且丰富。
地理位置优越:大梁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厂区周边3公里范围之内即有上市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基地。
产能优势:大梁公司已有2条直径3.2米水泥生产线投入使用,年生产水泥能力120万吨;另有一条年产30万吨的矿渣微粉生产线已建成待投产使用。
特别说明:
上述系临时管理人基于大梁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不动产登记情况初步梳理并汇总,并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目前临时管理人已经询邀确定了审计、评估机构,大梁公司的具体资产情况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论及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为准。
二、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资格等有其他规定的,还应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行业背景。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具有与大梁公司同行业/相邻行业、上下游行业背景,或者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提供产业资源支持,具有投资/经营/收并购同等规模企业的资金实力、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预重整。
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明确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且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二)报名和遴选流程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4月25日17时前(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161号1-3楼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周律师,13003623006
联系邮箱:Hzzhoudongxue@163.com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意向书(格式见附件1)。
②承诺书:承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及最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投资文件的安排在合理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
③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④保密承诺函:同意对知悉的大梁公司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⑤意向投资人财务报告:最近完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⑥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注册资本金额及其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情况等。
⑦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须签字捺印、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文件应予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明报名机构名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初步遴选
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临时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临时管理人将及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向意向投资人留存给临时管理人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发送入围通知。如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3.尽职调查
(1)文件签署与尽调保证金缴纳
入围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并提交缴纳凭证(根据尽调范围临时管理人可酌情调整)。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分行
账号: 3301041060007437381
户名: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尽职调查
按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大梁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进行实地考察,临时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提供已掌握的各项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临时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4.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须至迟在2026年5月8日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切实可操作的书面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范围、重整投资金额、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内容)。逾期提交且未经管理人和法院认可的,视为放弃重整意向。
5.遴选
若在规定期限内有2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的,临时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建德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等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将重点考虑意向投资人是否具有可持续的经营方案及合理的偿债方案,来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若届时只有1家意向投资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确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6.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及时与临时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于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后续临时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共同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重整投资人开始履行义务,支付重整投资款。
7.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重整资金。若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者未能履行《重整投资协议》,退出重整的,无权要求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重新招募投资人。
三、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临时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4.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公告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投资人招募。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预重整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建德大梁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